各行业协会、有关企业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百万高技能人才培养指示精神,加大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力度,根据《关于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“321”行动的通知》(浙人社办发〔2014〕90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一期企业培训师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行业协会行政管理人员,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,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:
1.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2.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,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;
3.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
4.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;
5.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的。
二、培训时间
培训时间为2015年8月1日、2日、8日、9日、15日、16日。
上课时间: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4:00-17:00
培训结束时通知考评时间。
三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报名时间: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5日
报名地点: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开发区管委会5213室。
联系人:孙卡兰, qq:281088851
联系电话:86996803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报名申请表1份(附件1);
2.2寸标准彩照4张;
3.身份证复印件2份;
4.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;
5.失业保险缴费清单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;
6. 行业协会和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,其它的可以1人参加。
五、培训地点
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开发区管委会食堂对面会议厅。
六、考评
经考评合格,颁发国家企业培训师三极资格证书(高级),全国通用。
七、培训单位
此次培训委托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举办,额满即止,不收取培训费用,学习期间免费提供中餐,考试时间不提供中餐。
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
2015年7月2日
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7月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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